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
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
拟在京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进行报名。
回户籍考生如果要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要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参加贯通项目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