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荣华街道办事处、博兴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申请
1.受理时间
5月18日至5月26日之间的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受理地点及范围
荣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
开发区地盛北街一号北工大软件园8号楼荣华街道办事处
受理范围:
林肯公园(住宅)、新康家园、听涛雅苑、梅园小区、大雄城市花园、管委会宿舍、博客雅居、东晶国际、金泰公寓、一品亦庄、一栋洋房、鹿鸣苑、长新花园别墅、浉城百丽、卡尔生活馆、金地格林小镇、上海沙龙、大雄郁金香舍、中央公馆、国融国际A、B座4层(不含4层)以上及本街道辖区内新入住住宅小区、亦庄镇的villa、天宝园二里(原大粮台地区)和境界小区。
博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
开发区博兴八路22号博兴街道办事处
受理范围:
中芯花园、赢海庄园、悦廷茗苑、通泰国际公馆(住宅)、经开壹中心(住宅)、汀塘小区(以实际入住为准)、亦城文园、亦城景园、亦城科创家园、定海园公租房及河西区已入住住宅小区及公租房小区。
亦城茗苑、博客雅苑公租房小区到亦庄镇教委办递交申请材料。
3.咨询电话: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67887651
荣华街道办事处:67837709
博兴街道办事处:89028502
亦庄镇教委办:67866100
4.携带证明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由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分别审核。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核。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
2.在京实际住所证明由开发建设局审核。
3.在京居住证明由大兴区公安分局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大兴区公安分局审核,超龄儿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学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核。
(三)审核结果告知
审核结果不合格的均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申请人;审核结果合格的,北京市义务教育平台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